幼儿园托班升小班发班群的文案 幼儿园托班人数规定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5-10-16 15:02:11
本文目录一览:
关注!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教育托班管理的指南,为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托班提供了明确的管理和指导。
一、适用范围与开设条件
《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托班可参照执行。幼儿园若需设立托班,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入托条件与班级规模
-
入托年龄 :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幼儿进入托班前,需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并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若幼儿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返回时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
班级规模 :托班一般按照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照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但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三、人员配置与资质要求
托班班级应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获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则需取得保育员上岗证,并接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
四、设施设备与环境要求
-
托班用房 :托班用房应设置在1-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为2-3岁幼儿提供尺寸适宜的桌椅、橱柜等家具和盥洗设备。活动区地面宜铺设柔软、有弹性的材料。
-
户外活动空间 :应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运动器械应适宜,确保幼儿爬、走、钻、攀等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
玩具与材料 :托班应配备数量充足的玩具、材料及图画书,满足幼儿多种感知体验、感觉统合等发展的需要。提供的玩具应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五、保教工作要求
-
安全健康 :落实食品安全、用药安全,避免意外伤害发生,帮助幼儿逐步形成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开展定期健康检查、晨午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传染病预防和管理,重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的养成。
-
身体发育 :注重2-3岁幼儿膳食营养,制定膳食计划和科学食谱,每日为幼儿提供与年龄发育特点相适应的多种类食物,培养幼儿专注进食和选择多样化食物的能力。为贫血、食物过敏、肥胖等幼儿提供特殊膳食。安排充足、强度适宜、动静交替和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促进幼儿身体发育,形成初步的身体意识以及生活适应与自我照顾能力。
-
情感需求 :重视和满足2-3岁幼儿的情感需求,强调以亲为先,以情为主,赋予师幼关系以亲情,帮助幼儿建立稳定的社会依恋关系,使他们积极主动、健康愉快地生活。观察和接纳幼儿的情绪,提供其识别、表达情绪情感的机会,体现情感关怀。创设与同伴及保教人员接触的机会,感受交往的愉悦,积累交往的经验,逐渐适应集体生活。
-
科学作息 :科学安排托班作息时间,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秩序。一日活动应模块化、弹性化,从时间长度、活动量、动静程度、个体差异等方面精细化安排。保证幼儿充足的身体活动时间,天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时各种强度的身体活动,其中至少1小时为中高强度活动,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天气条件不具备时,幼儿每日参与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
-
家园沟通 :建立基于托班特质的家园沟通合作机制,通过日反馈等方式,及时沟通幼儿的身体状况、情绪表现等生活情况。指导和帮助家长提高在日常养育、亲子互动等方面的能力。
六、经费保障与管理机制
《指南》明确托班经费保障基于托班生均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社会、政府的分担比例,保障托班的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各地要建立托班保教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力量共同解决托班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托班的保教质量。
综上所述,《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的出台,为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的管理和保教工作提供了全面、细致的指导,有助于提升托班的保教质量,满足广大家长对优质托育服务的需求。
幼儿园托班升小班发班群的文案
尊敬的家长们,感谢您对托班教育的持续支持与信任。孩子们在托班期间,我们致力于为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的成长环境。随着新学期的到来,我们为孩子们精心准备了更为丰富、有趣的教育内容。小班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社交技巧。在这个阶段,我们不仅关注孩子们的知识积累,更重视他们在情感和社交方面的成长。我们将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帮助他们逐步适应集体生活,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信心。
我们相信,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拥有无限的潜能。通过与老师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希望能在新学期里见证孩子们的点滴进步。我们期待与您一起,陪伴孩子们健康成长,共同见证他们从稚嫩到自信的转变。
在此,我们诚邀家长们积极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让我们一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为孩子们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和机会。
幼儿园托班人数规定
幼儿园托班的人数规定通常不超过20人,旨在确保幼儿能得到充分的关照和教育。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托班的班级规模有明确要求:托小班(12-24个月):每班人数应在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每班人数应在20人以下。混合编班:将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混合编班,每个班的人数不得超过18人。此外,一些地方鼓励通过小班与托班混龄办班、半日班等多种形式来扩大托班招生数量,以充分利用资源并满足家长需求。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以及教育质量,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殊需求和适宜的教育环境。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托班人数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或具体的幼儿园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以上就是前沿教育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前沿教育。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