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小升初条件具备?(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3-12-03 04: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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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平小升初条件具备?
Ⅰ 南平市小学升初中是安什么画片区的an南平市延平辖区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
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2014年秋季延平辖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初中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乡(镇)初中招收户籍在本乡(镇)的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有关招生政策
1.南平城区初中根据划片招生区域招收2014年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2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5年将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校招生应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即初中班生额不超过50人)。
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一级达标高中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的相关规定,学生在片区内初中就读至毕业,且片内生资格保持不变的,高中录取时可享受定向生资格。
二、招生对象
南平市延平辖区小升初招生方案:1.南平城区初中在招生时需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本片区初中新生的资格进行确认。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招收入学:
(1)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全产权房产为入学依据。
2.除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不含九峰校区,下同)、南平四中以外,城区其它初中可招收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片区的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享受定向生资格。
3.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在7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申请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就读。
(1)驻延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 “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亲生子女。
(3)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规定的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
(4)符合南政〔2010〕91号文件第11条规定的体育特长生。
4.非延平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的其中一所报名参加电脑派位(详见电脑派位实施方案),或到区属其它初中就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军官证等。
(2)在延平区内居住或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出生证、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等。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法律文书等。
5.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片内生招收结束后,根据学位余额情况,按以下批次依次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未满2年(2015年起为未满3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校在招收以上两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哪一批次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剩余学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施电脑派位。
6.延平区农村户籍进城一年及以上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可报名参加南平三中的电脑派位。进城未达一年的延平区农村户籍以及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就近到3所电脑派位以外的城区初中报名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未派位上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有效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明、租房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税收证明等(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延平区外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小学升初中报名表。以上学生均作为片外生录取,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7. 由于房地产开发造成该片区内学校扩容的,应由开发单位依据南委发〔1999〕8号文件精神与学校协商解决增容问题。
8.不符合延平辖区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法定监护人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址所在片区内学校入学。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于8月22—23日随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初中招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到延平区教育局报名,由延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城区初中入学。
(1)2014年4月30日后具有本片区户籍和房产的。
(2)原街巷和楼房已拆除,户口仍挂在原片区的。
(3)户籍未随法定监护人的。
(4)户籍挂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的。
(5)没有按时登记报名的异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区域
1.南平剑津中学
(1)江滨中路221号(市规划大楼)至409号(冠林大厦)。
(2)鼓楼街单号(靠延平区检察院、胜利小学一侧)。
(3)胜利街单号65号以上(胜利小学门口);胜利街双号12号以上(市公路局)。
(4)解放路单号13号以上(航管站)。
(5)朝阳路双号(市印刷厂、延平区林委一侧)。
(6)八一路双号88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229号至459号。
(7)剑津路1号至8号。
(8)黄山岭、光荣岭、慈阴(荫)巷、北门岭、人民路、府前路、府后路、前进巷、紫芝巷、紫芝二巷(弄)、四鹤巷、大同里(岭)、紫云岗、公营巷。
2.南平三中
(1)江滨中路219号以下。
(2)朝阳路单号。
(3)八一路双号86号以下;八一路单号87号以下。
(4)杨真路单号63号以下。
(5)中山路、中山支路、健康岭、杨西岭、先锋岭、西门岭(桥)、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里丹岭(巷)、杨真中路、杨中路、杨中支路、环城南路、马坑路、马坑支路、昼锦坊、四贤街、中学岭、江滨南路、上洋村、西溪路、官沙田、沙溪口、新建路、新建巷、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江滨路221号。
3.南平四中
(1)八一路单号89号至227号。
(2)杨真路双号;杨真路单号65号以上。
(3)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双号114号以下。
(4)文体路、进步路、三元路(巷)、三元二路、天台路、三官堂、杨真一路、杨真二路。
4.南平市第五中学
⑴江滨中路411号(区交通局大楼)以上。
⑵鼓楼街双号(靠区交通局一侧)。
⑶胜利街单号63号以下,双号10号以下。
⑷解放路双号(靠邮电局一侧)。
⑸解放路单号11号以下(靠延平税务局一侧)。
⑹八一路双号336号(机电公司)以上;八一路单号461号(一夜岭交界)以上。
⑺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双号116以上。
⑻剑津路9号以上。
⑼一夜岭、金山路、建设巷(路)、建设一巷、建设二巷、团结巷、东山路、梅峰路、超骧路、自强岭、中和岭、后所岭、绿竹岭、天官岭、狮子岭、晏公岭、祠堂巷、大县岭、宝武营、康乐里、新华路、天河巷、玉屏路、闽江路、闽江支路、双溪路、武夷路、玉(豫)樟岭。
5.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塔下村、大官路、东溪路、兴达路(里)、十里庵、红星村、马站、工业路、洋丹村、建东路、兴业里、育才里、象山岭、金凤路、大洲岛。
6.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原南平七中)
水南街(里、岭)、九峰路、横排路、东坑岭、马公峡、东岭路、东坑路(村)、岭下桥、玉地村、八仙村、岭炳洋、际头村、罗源村、上地村、后厂、南福路。
7.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门路。
8.南平市新光学校
(1)江滨北路1号至205号。
(2)环城北路(93号除外);建溪路9号至19号。
(3)东教路、菜园里、五里亭、官厅后、黄岭路、黄林路、黄墩路(岭、村)、大作、马林、教场岭、牛奶山、排垅巷。
9.南平市建溪学校
建溪路69号至81号、环城北路93号、安丰、筠竹村、江滨北路206号以上。
四、招生日程
(一)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日程
1.8月6-7日,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施教片区小学毕业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初中进行资格确认。
2.8月8-11日,区教育局对片内生及“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符合条件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
3.8月12日,公布各校学位余额。
4.8月13-15日,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5. 8月16-17日,家长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初中进行资格确认。
6.8月19日上午,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示。
7.8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审核。
8. 8月27日,学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从2015年起,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工作调整至6-7月份进行,请家长关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城区其它初中招生日程
1.8月22-24日,城区其它初中片内生(含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片外生报名登记。
2.8月25日,片内生资格审核。
3.8月26日,学校视生源情况进行片外生电脑派位。
4.8月28日,统筹安排片外生。
5. 8月29日,各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三)农村初中招生日程
8月30-31日报名注册。
五、其他事项
1. 实行网络报名。各城区小学于5月17-31日组织应届毕业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通过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npypjy/)。家长、学生应如实填写信息,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初中。
2.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施教片区生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核实信息时还需提供指定材料:
(1)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随监护人,监护人长期居住本片区但延平辖区内无住房产权的。上述情况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至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信息核查(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2)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人只有一方在该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等。
3.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所在片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时入学,以巩固“对县督导”成果。对确属盲聋哑的,应动员其到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号,联系电话3833566)入学或随班就读,确保应届小学毕业生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本方案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义务教育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4〕18号)、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桂教规范〔2013〕2号)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金教字〔2014〕46号)精神,结合金城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现实情况,现就金城江区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规定,请各学校切实贯彻落实。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域划分
根据生源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我局对金城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域划分为:
(一)城区初级中学服务区域划分。
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
一片区:东起钟楼和岗亭红绿灯南新西路1号、广场社区五组15号往西,西到邮政局南新西路147号、市政工程公司南新西路82号、金城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文苑路32号)、水力水电工程处宿舍区、颐园路双号、市公安局、小桥食府、市检察院(思源路生活区)、江南西路32号往东。
二片区:教育路1号往西,市科技局(西环路385号)、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分行宿舍区(西环路389号)沿建设路以南至电机厂一带、市建筑工程公司、维六村、冶炼厂生活区、通机厂、坡引村。
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东起百旺开发区,西到一桥头(南面)、岗亭红绿灯南新东路449号、广场社区四组1—2、广场社区五组14号往东。
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东起五桥头西面、西至四桥头东面、万隆小区、电厂生活区、圣龙大酒店、金城江火车站、金城江铁路货场、香格里拉小区、龙江一桥(北面)、江滨市场、市水文站、东棉厂职工子女、上下任新区。
金城江区第五初级中学:
东起邮政局南新西路147号以西、金城江区农业局、金城江区工人文化宫、文苑路、颐园路单号、市人民医院、进修学校、市教育局老街生活区(颐园路131号)、老街四至八组、市自来水厂总部、龙翔花园小区、二桥桥头、肉联厂一带、南方供电局办公大楼、市工商银行南桥宿舍区(建设路96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路6号)、老街新村、下桥电厂宿舍区、南桥市场、财政大厦(新建路128号)、新建路133-2号、西环路370号、西环路365号、华鑫城、市玻璃厂、大山塘林场、中意新苑、市交通技校、金河公司等一带。
金城江区第六初级中学:龙江河以北的中山社区、桥卜社区、机务段、城北社区、虎山路、河化集团厂区子弟。
(二)城区小学服务区域划分。
金城江区实验小学:东起钟楼和岗亭红绿灯南新西路1号、广场社区五组15号往西(含15号),西到邮政局南新西路147号、市政工程公司南新西路82号、金城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文苑路32号)、水力水电工程处宿舍区、颐园路双号、市公安局、小桥食府沿河南面至江南西路32号往东。
金城江区第二小学:东起四桥头(东面)、西至香格里拉小区,南到龙江桥北面,北到铁路立交桥南面。
金城江区第三小学:东起四桥头(西面)、市税务局、国税局金城江区分局、市审计局、金城江区政府拉登住宅小区、拉友社区、新华书店代发站、万家怡园(南新东路155号),西到一桥头南面(新建东路238-19号)、岗亭红绿灯南新东路449号、广场社区五组14号往东(含14号)。
金城江区第四小学:黔桂铁路金城江段往北(即拔贡、六甲电厂生活
区、市中医院、中山苑、中山路单号、百纺站、市民族高中、市卫校),南至铁路立交桥北面。
金城江区第五小学:东起邮政局南新西路147号以西、金城江区农业局、金城江区文化宫、文苑路、颐园路单号、市人民医院、进修学校(颐园路123号)沿河岸至财政大厦(新建路128号)、新建路133-2号、西环路370号、西环路365号、华鑫城、市玻璃厂,西到西环路61号、西环路42号、市救助管理站、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西环路二巷88号)。
金城江区第六小学:东起自来水厂总部(思源路17号)、市计生委(思源路15号),沿小河以北至南桥桥头北面,西至通机厂、维六村、市职教中心,南至南桥中国人民银行沿西环路至教育路以西一带,北至肉联厂。
金城江区第七小学:河池市金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片区、坡唱村。
金城江区第八小学:东起鸿宇建材城,三桥头南面、河池市技工学校、翠竹西路、河池市化工制药厂、同德路97号、同德路130号、老翻胎厂、河池市海事局、万家怡园(南新路155号)往东。
金城江区第九小学:西环路59号、西环路一巷1号往西、金河矿冶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六圩镇登洞屯。
金城江区第十小学:区六中、中山路78-2号、机务段周围(中山路420号)、虎山路。
金城江区第十一小学:华锡集团(原矿山机械厂)家属区子女、上任
新村、下任新村、三桥头北面、市政广场、四桥头(新建东路57号)东面。
金城江区实验小学分校(澳门国际城小学):澳门城住户、公务员小区、市体育训练中心、市法院、市公安局(新区)、市检疫中心、市检察院、都市俊园、市疾控中心、东江收费站批发市场一带、城区调剂生。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岁半(2008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儿童。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
1.具有金城江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金城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父母在金城江区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金城江区城区范围以外,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一)保障学生入学。
凡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金城江城区内,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当年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地段内拥有所有权、继承权或福利性分配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和房产证到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且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以下材料到片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报名: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2.父母双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和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证明材料(所列证件之一:市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居住租赁合同及当地社区出具的证明);3.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材料(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4.学生原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
(二)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入学编班。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务进行招生,严禁擅自增减招生计划,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计划数的学校,必须报教育局及时进行必要调整。对录取的新生,各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新生入学考试,严禁按学生成绩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要一律随机分班。凡未规范编班的,按违纪处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文件规定。
(三)严格学籍管理。
1.各学校严禁招收区域外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招收的,需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报经我局审核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到划片指定的学校报名就读,学校必须无条件录取本区域内的学生。对已划进本校预录的区域外的新生(主要指户口及家庭住址等实际情况与学籍基本信息不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申请教育局改派,经教育局审核改派的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凡未经我局审批擅自接收区域外学生的,按违纪处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报名时间。
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6月7日、8日(双休日),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6月28日、29日(双休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请各中小学校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五)其它要求。
1.所有新生报名时须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2014年秋季学期新生花名册》(附件3),小学于2014年6月16日前送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准,初中于2014年7月7日前送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准。
2.各义务教育学校务必于7月8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经核准的新生名单和入学通知书,统一于7月10日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向新生发放《河池市金城江区2014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通知书》(附件2)。
3.各学校在开学前要继续做好服务片区内未报名的适龄儿童的接待工作。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9日

南平市延平辖区2019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和学区划分
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秋季延平辖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初中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农村初中按乡镇施教区招生。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目标,维护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为主”原则,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投资兴业人员子女)。
3.认真执行省教育厅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4.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一级达标高中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的相关规定,学生在片区内初中校入学并就读至毕业(满3年),且片内生资格保持不变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时可享受定向生资格。
5.严格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文件要求,片内生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学校、条件及时间
(一)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
1.具体学校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不含九峰校区,下同)、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
2.片内生招生
七年级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各片区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户籍(小学毕业生出生申报户籍即在该处且从未变动,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是长期住户,但法定监护人无住房产权。报名时须随带户籍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5)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需在6月25日前向申请就读初中所属教育局提交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驻延现役军人子女;‚凡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亲生子女;ƒ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精神,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④符合南政〔2010〕91号文件第11条规定的体育特长生;⑤符合南政办〔2015〕35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3.剩余学位招生
以上3所初中片内生招生结束后有学位余额的,视具体情况依次优先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不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3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产满3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
招收以上两类小学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就针对哪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个批次招生后仍有学位余额,则剩余学位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派位办法详见《延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方案》。
4.其它证件要求
新生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与产权所有人(或户主)关系不明时,视具体情况向学校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领养证、护照、公证书、法律文书等。
5.招生时间安排
(1)6月5—25日,网上报名。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片内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持学生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 ),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学生卡5月下旬通过城区小学六年级统一发放,学生家长也可带户口簿自行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2)7月25—26日,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
(3)7月27—29日,区教育局组织对片内生及“两证”齐全年限不满3年和“一证”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
(4)7月30日,3所电脑派位初中公布剩余学位名额。
(5)7月31日—8月3日,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学生持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 ),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未领卡学生可带户口簿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6)8月4—5日,家长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7)8月7日上午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示。
(8)8月10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复审。
(9)8月27日,学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二)城区其他初中招生
1.具体学校
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南平五中、南平市水东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南平市水南学校等6所学校。
南平市水东学校、南平市新光学校、南平市建溪学校、南平市水南学校等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片内学生入读的前提下,非本片区在读六年级学生完成学业后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就读,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2.片内生招生
初中一年级招收至报名规定时间结束当日,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的小学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小学毕业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片区的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本施教区户籍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延平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南政办〔2014〕77号),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凭购房合同和发票)。七年级入学时具有城区户籍的新生才能享受定向生资格。
(6)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3.剩余学位招生
上述6所初中剩余学位面向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延平区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具体办法详见本方案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4.其它证件要求
新生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与产权所有人(或户主)关系不明时,还应视具体情况向学校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出生证、结婚证、离婚证、领养证、护照、公证书、法律文书等。
5.招生时间安排
(1)6月5—25日,网上报名。上述6所学校片内生(含交纳社保满3年及以上的片外生)家长持学生卡网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 ),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学生卡5月下旬通过原就读的城区小学统一发放,学生家长也可带户口簿自行到延平区招生办大厅内(区实小大门旁边)领取。
(2)8月10—11日,上述6所初中片内生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属施教片区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含交纳社保满3年及以上的片外生持社保证明、户口簿同时到学校资格确认)。
(3)8月12—13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审核。
(4)8月15日,公布剩余学位名额。
(5)8月16—18日,剩余学位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学生持卡登录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 ),点击右上角“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未领卡学生可带户口簿到延平区实验小学大门右侧服务点领取)。
(6)8月19—20日,片外生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到填报第一志愿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7)8月21日,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核。
(8)8月25日,片外生电脑派位录取。地点:胜利小学。
(9)8月27日,公布新生名单。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延平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延平区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持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有效务工证明、暂住证或租房合同、户口簿(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等,通过三种途径参加城区初中报名录取:
一是进城务工1年及以上并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城区部分电脑派位学校的派位(具体详见《延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招生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方案》)。
二是交纳社保达3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到城区其他有学位余额的初中报名(具体时间详见本方案的“城区其他初中招生”),学校将依批次招收或派位录取。
三是通过网上报名参加城区其他有剩余学位初中的电脑派位。城区其他初中剩余学位8月15日在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 )上统一公布;8月16-18日,家长可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并根据意愿依次选择学校排序(有剩余学位学校必须全部选);8月19-20日,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进行资格确认;8月25日,电脑派位系统依据家长所填报的志愿依次自动派位录取,派位结果在各校张榜公布或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四)残疾少年入学(特教学校招生)
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少年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少年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延平区开智学校(地址:东教路13号,联系电话:6138196)和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号,联系电话3833566)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少年入学。
(五)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按乡镇招生,小学毕业生8月30-31日随带户口簿、六年级时的体检报告单到施教区所属学校报名注册。
四、城区初中招生区域
1.南平剑津中学
(1)江滨中路221号(市规划大楼)至461号(区政府大楼)。
(2)解放路单号13号以上(航管站)。
(3)朝阳路双号(市印刷厂、延平区林委一侧)。
(4)八一路双号88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229号至459号。
(5)剑津路1号至8号。
(6)鼓楼街、胜利街、黄山岭、光荣岭、慈阴(荫)巷、北门岭、人民路、府前路、府后路、前进巷、紫芝巷、紫芝二巷(弄)、四鹤巷、大同里(岭)、紫云岗、公营巷、新华路、天河巷。
2.南平三中
(1)江滨中路219号以下。
(2)朝阳路单号。
(3)八一路双号86号以下;八一路单号87号以下。
(4)杨真路单号63号以下。
(5)中山路、中山支路、健康岭、杨西岭、先锋岭、西门岭(桥)、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里丹岭(巷)、杨真中路、杨中路、杨中支路、环城南路、马坑路、马坑支路、昼锦坊、四贤街、中学岭、江滨南路、上洋村、西溪路、官沙田、沙溪口、新建路、新建巷、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江滨路221号。
3.南平四中
(1)八一路单号89号至227号。
(2)杨真路双号;杨真路单号65号以上。
(3)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双号114号以下。
(4)文体路、进步路、三元路(巷)、三元二路、天台路、三官堂、杨真一路、杨真二路。
4.南平市第五中学
⑴江滨中路463号以上。
⑵解放路双号(靠邮电局一侧)。
⑶解放路单号11号以下(靠延平税务局一侧)。
⑷八一路双号336号(机电公司)以上;八一路单号461号(一夜岭交界)以上。
⑸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双号116号以上。
⑹剑津路9号以上。
⑺一夜岭、金山路、建设巷(路)、建设一巷、建设二巷、团结巷、东山路、梅峰路、超骧路、自强岭、中和岭、后所岭、绿竹岭、天官岭、狮子岭、晏公岭、祠堂巷、大县岭、宝武营、康乐里、玉屏路、闽江路、闽江支路、双溪路、武夷路、玉(豫)樟岭。
5.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塔下村、大官路、东溪路、兴达路(里)、十里庵、红星村、马站、工业路、洋丹村、建东路、兴业里、育才里、象山岭、金凤路、大洲岛。
6.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原南平七中)
水南街(里、岭)、九峰路、横排路、东坑岭、马公峡、东岭路、东坑路(村)、岭下桥、玉地村、八仙村、岭炳洋、际头村、罗源村、上地村、后厂、南福路。
7.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门路。
8.南平市新光学校
(1)江滨北路1号至205号。
(2)环城北路(93号除外);建溪路9号至19号。
(3)东教路、菜园里、五里亭、官厅后、黄岭路、黄林路、黄墩路(岭、村)、大作、马林、教场岭、牛奶山、排垅巷。
9.南平市建溪学校
建溪路69号至81号、环城北路93号、安丰、筠竹村、江滨北路206号以上。
五、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认真宣传解读招生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动员所在片区生源按时入学,巩固提高“对县督导”成果。
本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和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以上就是南平小升初条件具备?(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前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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