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 河南信阳光山县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3-12-16 17:41:12
本文目录一览:
![]()
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
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体现在招生对象、招生时间等方面。
1、招生对象
信阳市域内符合各县区报名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分为小学招生对象和初中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2、招生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8月,不得早于7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且要确保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开展招生录取。
义务教育的好处:
1、公平性
义务教育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这体现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包括教师、设施和资金。无论家庭背景如何,孩子们都有机会在学校中接受相同的教育,这有助于缩小社会经济地位之间的差距。
2、基础性
义务教育为孩子们提供了扎实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语文、数学、科学、社会等科目,孩子们可以建立起对这些学科的基础理解和技能。这些基础知识对于他们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至关重要。
3、长期收益
义务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当下的收益,更重要的是为孩子们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孩子们可以培养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和沟通协作等关键技能。这些技能将有助于他们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2019年河南信阳光山县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 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河南信阳光山县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供各位家长的关注。紫水、弦山中心学校,县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行为,依据信阳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一〔2019〕146号),结合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新布局,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小学
县实验小学:(1)弦山中路以东,公安街以南,正大街以西,九龙路以北。(2)兴隆路以东,光马路以南,弦山中路以西,九龙路以北。(3)幸福花园东门路以东,司马光西路以南,兴隆路以西,九龙路以北。(4)西三环以东,九龙路以南,兴隆路以西,滨河路以北。(5)兴隆路以东,九龙路以南,油坊巷(中国银行东侧)以西,兴隆路至弦山南路护城河以北。
县一小:(1)弦山中路以东,海营路以南,正大街以西,公安街以北。(2)正大街以东,海营路以南,紫水大街以西,九龙路以北。
县二小:(1)兴隆路以东,兴隆路至弦山南路护城河→油坊巷→九龙路以南,紫水派出所南侧徐大塘155号—233号—116号—118号门前路→惠民小区西侧路→五小西围墙边→张围孜别墅群以西,光辉大道以北。(2)兴隆路以东,光辉大道以南,光明大街以西,滨河路以北。
县三小:(1)兴隆路以东,矿产路以南,弦山北路以西,光马路以北。(2)弦山北路以东,牌坊路以南,紫水大街以西,海营路以北。
县五小:(1)紫水派出所南侧徐大塘155号—233号—116号—118号门前路→惠民小区西侧路→五小西围墙边→张围孜别墅群以东,九龙路以南,光明大街以西,光辉大道以北。(2)光明大街以东,九龙路以南,东四环以西,滨河路以北。
县实验中学(县六小):(1)省道213至紫水大街以东、紫水办事处辖区以南、东四环以西,九龙路以北。(2)东南汽车光山直营店至董冲东端水泥路至二中后渠以东,省道213以南,紫水大街以西(含桂花城),二中后渠以北。
县七小:弦山北路至光州路以东,光州路至紫水大街二中后渠道以南,紫水大街以西,牌坊路以北。
县三中小学部:(1)西三环以东,省道213以南,东南汽车光山直营店至董冲东端水泥路至二中后渠门前光州路以西,昌盛街及来龙路以北。(2)兴隆路以东,昌盛街以南,弦山北路以西,矿产路以北。
县六中(筹)小学部:(1)西三环以东(含上官岗原辖区内居民),昌盛街西端来龙路(现油坊湾前至何油榨湾后水泥路)以南,兴隆路以西,司马光西路以北。(2)西三环以东,司马光西路以南,幸福花园东门路以西,九龙西路西端延长至西三环以北。
备注:紫水、弦山辖区自然行政村(余集、前楼、吕围孜、胡围孜、闸山店、椿树岗、张楼、神埂、方楼)的学生学区为所在行政村小学。
(二)初中
县一中:(1)兴隆路以东,兴隆路至弦山南路护城河道以南,弦山南路以西,滨河路以北。(2)弦山南路以东,司马光路以南,紫水大街以西,滨河路以北。(3)紫水大街以东,九龙路以南,东四环以西,滨河路以北。(4)九龙东路东端延伸以南的三里桥行政村。
县二中:(1)弦山北路至光州路(含老烟草局)以东、二中后渠以南,紫水大街以西,司马光路以北。(2)兴隆路以东,矿产路以南,弦山路以西,司马光西路以北。(3)紫水街道办事处余集、前楼、柳店行政村。
县三中:(1)西三环以东,省道213以南,弦山北路以西,矿产路及崇光路以北。(2)弦山北路以东,省道213以南,东南汽车光山直营店至董冲东端水泥路至二中后渠以西,光州路以北(不含老烟草局)。(3)弦山街道办事处闸山店、方楼、张楼、神埂、椿树岗行政村。
县六中(筹):(1)兴隆路以东、司马光西路以南,弦山路以西、兴隆路至弦山南路护城河道以北。(2)西三环以东、崇光路以南、兴隆路以西、滨河路以北。(3)弦山办事处胡围孜、上官岗行政村。
县实验中学:(1)省道213至紫水大街以东、十里与紫水办事处交界线以南、东四环以西,九龙路以北。(2)东南汽车光山直营店至董冲东端水泥路至二中后渠以东,省道213以南,紫水大街以西,二中后渠以北。(3)紫水街道办事处五里墩、徐店行政村,九龙东路东端延伸以北的三里桥行政村。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按学区范围招生。县城区各中小学要以适龄儿童户籍、房产为依据,严格按调整后的学区范围招生。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1、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和房屋预告登记证书。2、拆迁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的,须提供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6个月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视、电话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4、适龄儿童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但与适龄儿童及另一方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等证件作为依据。注: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具有县城区小学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1、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要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2)在县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自谋职业证明材料)。(3)在县城区所购房产证明,无房产证的出具居住证及租赁房屋合同。2、做好留守儿童和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要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做好“阳光招生”。县教体局将在光山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和媒体公示调整后的县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县城区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范围和招生相关要求。各中小学在招生期间要在校门口设立招生咨询台和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广大家长咨询。要严格执行招生要求,做好阳光招生,一旦发现招生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河南信阳潢川县教体局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
【 #少儿升学# 导语】河南信阳潢川县教体局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为做好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潢川县教体局多举措科学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招生工作。
严格招生计划管控。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教体局下达的招生指标,按照“划定片区范围、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招收幼儿时,优先招录中小学所在学片幼儿,同时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民办幼儿园按照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杜绝虚假宣传,对不按计划招录的幼儿,不予建立学籍。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相关规定,优先安排入学。对外来经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驻潢川县工业园区企业人士子女及职工子女入学,落实相关政策流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学,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失学。
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网站、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政策、公民办学校入学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和投诉举报方式、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相关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深化中考改革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取得重要成效,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推动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四、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和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并指导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以上就是前沿教育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前沿教育。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