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签入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5-02-13 22:13:36
本文目录一览:
外地户口签入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这是首都之窗的户口办理页面。
你可以进去看一下,对你有帮助的。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作者: kgdxk 封 2006-2-23 11:0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2 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深圳前海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优惠政策?
入驻前海公司的条件:

1.是新设立的公司,不能以分公司的形式入驻前海;若外省市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万人民币的,经审批可以通过迁址的形式迁入前海。
2、入驻前海的企业的类型必须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规定的行业要求。
3、注册资本最低500万,特殊行业另行要求的以特别规定为准。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15%的政策优惠,并非企业注册成为前海企业后即可享有。 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必须是产业符合《前海产业准入目录》及符合《前海产业优惠目录》的双重要求。 2014年4月16日颁布的《产业优惠目录》包括以下4个行业的71类别:一是现代物流业;二是信息服务业;三是科技服务业;四是文化创意产业;金融类不在其优惠范畴之内,但是前海已经另行就金融创新服务的相关政策优惠向国务院进行申报,金融类企业也有望享受税收扶持优惠

国家试点基地,企业品牌形象无可比拟 ;通优势,左边深圳,右边香港;与180家世界500强企业做邻居;特殊的政策环境优势,多种税负减免措施;严格审核,宽松管理,是企业走向世界的机会
印尼小孩来北京上中学,可以去哪些学校
第一条 为给外籍人员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提供方便,完善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以实施中等(含普通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为限。
第四条 申请开办学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
(二) 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师资;
(三)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其它办学条件;
(四)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申请开办学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 开办学校的申请书(包括办学宗旨、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办学规模等);
(二) 学校章程;
(三) 申请人证明文件;
(四) 学校校长、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
(五) 拟建学校的设施、资金、校舍、场地、经费来源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 师资来源。
第六条 开办学校,由申请人向拟办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设立的学校,从批准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不得设立分校。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
第九条 学校的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计划,由学校自行确定。
第十条 办学经费由申请人自筹解决。
学校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工商活动及其它营利活动。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鼓励并支持学校开设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以增进和加深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了解。
第十二条 学校聘用外籍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外国人在华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聘用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其配偶,需经外交部批准。
学校聘用中国公民,须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三条 学校进口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和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用地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办理。学校校舍、场地不得用于进行与其职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十六条 学校每年应将教职人员及学生名册、教材等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学校校长、董事会成员如有变更,应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可责令学校和开办人限期整顿或者停办:
(一)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学校的;
(二) 招收境内中国公民子女的;
(三) 办学资源(包括资金、生源和师资)严重不足,无法正常运行的;
(四) 从事工商业活动及其它营利活动的;
(五) 从事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活动的。
第十八条 驻中国外交机构开办的外交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以前已经设立的学校,按本办法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学校有:
北京市
1、北京韩国幼儿园 (1996/12/19,1998年8月1日更名为北京韩国国际学校,2000年12月19日批准增设高中部)
2、北京大韩学校 (1998/05/28)
3、北京蒙台梭利国际幼儿园 (1996/06/11)
4、北京京西学校 (1996/06/11)
5、北京BISS国际学校 (1996/06/11)
6、北京协力国际学校 (1996/05/07)
7、北京顺义国际学校 (1997/12/29)
8、北京耀中国际学校 (1996/06/11)
9、北京龙学国际学校 (2000/02/24)
10、北京乔治布朗国际幼儿园 (2002/01/21,2002年7月18日更名为北京巧智博仁国际幼儿园)
11、北京中关村国际学校 (2003/05/30)
12、北京英国学校 (2003/07/28)
13、北京依顿国际幼儿园 (2003/07/17)
14、北京德威英国国际学校 (2004/01/16)
15、北京澳大利亚国际学校 (2004/06/03)
16、北京哈罗英国学校 (2005/06/07)
17、北京瑞金英国学校 (2005/06/12)
18、北京三弈国际幼儿园 (2005/10/03)
19、北京加拿大国际学校 (2006/07/28)
20、北京法国国际学校 (2007/01/23)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