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际商务学校都有什么我专业呀?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4-05-01 18: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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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0年高考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2010年高考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广东商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92。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邮政编码510320;三水校区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8100。学校采取“2+2”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三水校区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州校本部学习。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六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学校所在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相应科类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第一次投档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设定学校必录分数线,学校必录分数线的确定以高考成绩的总分为依据。
第十九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上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人数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该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设定专业必录分数线,专业必录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视其后续专业志愿情况,调配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上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或专业不服从调配外,原则上给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必录分数线下的考生,根据考生的志愿和综合素质分配给未录满的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加试、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英语加试:广东省内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国际金融)、英语、日语等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C(含C级)级以上;其他无英语口试省(市、自治区)不作要求。
学业水平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省份(市、自治区)有相关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无相关政策的不作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广东省外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美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本校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东省内美术类专业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应专业出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同类专业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及要求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以上二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以上各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等)专业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及要求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报考我校的体育尖子,高考成绩(含体尖加分)达学校出档分数线,根据学校布点项目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未达以下专业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治安学专业:*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弱),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艺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每生10000元/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180元/年或每生4730元/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住宿费:每生1500元/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在校期间学校学费标准和广州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奖学金设置: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有多种岗位可供学生选择,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工作报酬。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广东商学院监察处、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096824,020-84096844
传真:020-84096824,020-84096069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政编码:510320
咨询电话:020-84096844 传真:020-84096069
电子邮箱:zsb@gdcc.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商学院授权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商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刘胜伟)
沈阳国际商务学校都有什么我专业呀?
国际商务专业(商务英语方向、物流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方向、高尔夫球场运营与管理方向、汽车4S店网络与管理方向)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方向、广告设计方向、网站开发方向)
酒店与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方向、旅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方向北京就业班)
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方向、早期教育方向)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金山路94号
沈阳站乘220路、210路、231路到金山小区终点下车;
沈阳北站乘265路、157路、800路到金山小区站下车;
长客总站乘245路、178路到金山小区站下车;
长客西站乘264路到沈阳北站换乘800路到金山小区站(北走200米二环路口即是)
咨询电话:(024)86614648 86624593
如果对你有帮助请加分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版)
1.学校代码:普通类招生代码1212、14612.学校全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4.办学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等级要求:
选测科目D级不超过一门,必测科目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
(6)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7)录取具体方式
①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②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总分,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院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
③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④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⑤ 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①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③学院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学费4700元/生/年;工科类学费5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800元/生/年;软件技术专业(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学费为每生7100元/生/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700—1200元/年。(今年的所有收费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调整收取)
④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学院每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学校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10)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510-83270099,83270055
工商管理学院:81005761 国际商务学院:83273631
会计金融学院:81017815 旅游管理学院:81021204
艺术设计学院:81021638 数学媒体学院:81017617
汽车技术学院:81013173 物联网技术学院:83270061
机电技术学院:83271776
(2)传 真:0510-83270030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4)邮政编码:214153
(5)学院网址: www.wxic.edu.cn
(6)学院招生信息网:zs.wx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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