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际班入学条件要求 2023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及降分录取规定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4-08-31 04: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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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际班入学条件
高中毕业成绩达标。高中毕业,并且学位证和毕业证都在该校的所在地。国际生入学条件:高中毕业,高中三年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有大专学历,学历要求:高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均分要求为80分以上,雅思要求为总分6,写作6.5,口语6,总分6.5,单项6。有较好的语言成绩,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和自信心,能够适应西湖国际学校的学习。有较好的语言基础,并且有较好的英语学习能力和表达能力。
华侨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华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招生总数为63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6100名,面向全国招生;高职招生计划200名,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我校对部分专业进行“拔尖人才试点班”、“中西人文综合试验班”、直接修读辅修专业、“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系我校与教育部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全英文教学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详见《华侨大学普高本科、高职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关于“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的专业(类)分流
1.如未赴美学习或申请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学习的学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流: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旅游管理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6个专业之一;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全英文教学专业)分流至同专业。如申请转专业的,按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美2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美方大学学位可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在美国学习期间学费按美国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按照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13300~31300美元/学年)。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按照省级空乘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厦航学院)、舞蹈表演(厦航学院)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及体重要求如下:
(1)男生:净身高4375px~4625px;体重=[身高(cm)-105]kg±10%;;
(2)女生:净身高4075px~4375px。体重=[身高(cm)-110]kg±10%。
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含厦航学院的空乘)报考要求详见相关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涉及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查,并对考生违规、弄虚作假者行为进行处理,严重的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之内。
二、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三、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普通类专业确定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
分数级差分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模式的不同设置如下:
1.第一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3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2.第一轮按志愿优先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8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4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3专业和第4专业的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五、艺术类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美术招生简章》《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华侨大学厦航学院(空乘)校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六、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以上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
九、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文史类选定“历史”科目、理工类选定“物理”科目确定等级。在投档成绩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哲学等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专业2.8万元/年.人,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高职各专业600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除华文学院外,普通宿舍8人间500--80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华文学院:普通宿舍8人间500或75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咨询网址:
传 真:0595-2269157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类的校考专业成绩外,我校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华侨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2023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及降分录取规定
高考加分可以让你以更高的成绩被心仪的学校或者被心仪的专业录取,那么福建有哪些加分政策?哪些优先录取政策?和哪些高考降分录取规定呢?以下小编都进行了详细的汇整,了解这些政策和规定,才能帮助大家在高考的道路上进一步的顺畅。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一)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二)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劳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福建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多加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023年福建省降分录取办法
普通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民族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注明:福建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属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艺术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1.本科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2.本科批校考阶段、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体育类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23年福建省高考模式
福建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考试科目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只公布转换后的赋分成绩,不公布原始成绩。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此外,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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