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重磅!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来源:前沿教育
时间:2024-11-05 03: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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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各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3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全区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区直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两镇农村户籍、农村住房学生;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
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在45—55人之间。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国办初中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四)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书。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3.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类别依次招录。对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实施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允许二胎或多胎除外。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随迁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
1.小学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上海路小学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儿童。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凤凰城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育红小学报名就读;解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西环路小学报名就读;朝阳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回民小学报名就读;迎宾路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上海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广州路小学就读。
南环小学只收户口房证齐全的本地学生,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随迁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2.初中
十四中、十七中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十四中范围内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十七中范围内解放西路以南的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解放西路以北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就读;八中、十三中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子女,八中、十三中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报名就读。
(七)区直学校招生录取次序
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共同的招生范围;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十)严格控制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2.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小学入学。
已完成小学学业并取得小学毕业证,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初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产权一致。
3.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3月1日以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没有学位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
5.运河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3年8月15日前。
3.学位登记
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并且始终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运河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户口主页,父母户口页,儿童少年本人户口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1—2个月。
4.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通知时间
2023年2月初,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通知。
(二)网上学位登记时间(网址另行公布)
小学:2023年6月3日—5日
初中:2023年7月1日—3日
(三)线下资料审核
小学:6月10日-11日,17日-18日
初中:7月8日-10日
(四)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小学:6月26日,各小学将确认审核的适龄儿童的纸质花名册上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初中:7月14日,各初中学校将确认审核的学生纸质花名册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网上报名,获取报名编号。
(五)发放入学通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初中分班考试
5.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要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严禁未经批准通过各种途径做招生广告;严禁所有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对公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6.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百姓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对招生原则、招生时间、招生内容等细节进行的调整要宣传到位。因此,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中小学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招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安全;要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7.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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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运河区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2023年运河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附件4: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重磅!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2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 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 。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 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
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 。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 。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5.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 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 。 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
6.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 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地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 。各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7. 完善指标到校政策 。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 。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指标到校的优质高中,从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逐年降低跨县域分配比例, 2021年跨县域分配比例比上年度减少30%,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 。落实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法定要求,推动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8.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下同)等特殊类型招生 严格审核,严控范围 。确需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具体类型、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 。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开展的普通高中试点班、实验班等要严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及高校园区教职工子女,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9. 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 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 ,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自主招生)暂在各市招生平台上完成,但不得将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学校,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 。各市招生部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0. 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1. 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 。各市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12.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认真 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3. 统筹做好资源配置 。各市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 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 。 要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 。 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 。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14.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 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
15.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 等, 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太原幼升小网
九原区2022年中小学划片文件
九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不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石拐区的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包头市居住证的在包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市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取得流入地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之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对九原区被拆迁户子女入学的规定:
1.拆迁后回迁原址的,仍按原来入学相关办法。
2.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安置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3.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原户籍地或新购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五)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九原区户籍的中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可按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明,于6月18日—7月19日到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七)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八)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九)所有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等)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十)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预防接种证的检查统计,并督促家长完成未完成的接种项目,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预防接种工作。
(十一)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九原区统一管理;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和蒙古族小学招生也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均按照九原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步进行。
(十二)各校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十三)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
适龄儿童。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网上信息采集
6月6日—17日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包头教育云( www.btjy.net )”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6月17日23点59分关网),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并按照《九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选择预报学校。提交后打印“2022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予安排在九原区就读。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所学校。
(三)招生划片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蒙小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 小区 )、街坊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设路以南选择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北选择二道沙河小学)。包括:文明小区、 金沙华府 、 农机家属院 、水泥厂楼、 九郡世纪广场 、九郡嘉园、 桐荷嘉苑 、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恒大华府、 恒大帝景 、 恒大未来城 、教育局旁羊绒衫家属楼。
沙河二小北校区: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沙河四小)。包括:文明路6—10号街坊、健康路2—8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朝聚眼科 住宅 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景天花园二期、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 、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
沙河八小(沙河二小南校区):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沙河四小)。包括:恒泰嘉园、富丽家园、振翔小区、 融茂第一城 、民悦家园、韩庆坝东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南)、利民佳苑、中兴嘉园、 九原河景 小区、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沙河三小:210国道西侧、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10国道以西选择三道沙河小学、210国道以东选择二道沙河小学)。包括:井坪新村、远洲国际、锦绣新城、景观花园、 龙苑小区 、兴胜小区、龙宇国际、远洲大都会、中海河山郡。
三道沙河小学(沙河三小分校):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等地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沙河四小: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以东、二道沙河河槽以西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景天一期、景天三期、花园路三号街坊、西脑包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北)、健康路九号街坊、健康路十号街坊、永禄小区。
沙河五校: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韩庆坝一社区、二社区、 惠德花园 、 和发紫薇园 。
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所包含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青年园、鹿安佳苑、 天福广场 、宫园墅、 大成逐鹿会 、 富力城 、 明华学府 、 御融观邸 、 鹿原佳园 、李家圪旦村、 居然青年城 、和谐警苑、绿地国际花都、保利壹号公馆、都市庭院、万科翡翠都汇、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
二道沙河小学:二道沙河南、北(含九原兴都)、西村(含 鹿苑康城 )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麻池中心校:麻池一村、麻池村、麻池七村、古城村、韩武村、武家村、新胜村、西壕口村、农大新村、华城村、景富社区、古城小区、向日葵小区、北新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沼南小学:城梁村(城梁一队)、永茂泉村(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沃土壕村(城梁五队、城梁七队)、明天科技社区、神鹿社区、紫竹花园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梁村(城梁一队)的常住人口子女可在麻池中心校和沼南小学中选择一所,城梁村(城梁一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一律进入沼南小学。
哈林中心校: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奶业中心校: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业胡同中心校:哈业胡同镇和阿嘎如泰苏木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哈业胡同村、永丰村、乌兰计一村、柴脑包村、乌兰计五村、乌兰计六村、乌兰计七村、乌兰计八村、乌兰计九村、前进村、打不素村、新胜村、民胜村。
世纪路一小:招收世纪大道(中段)以东、鹿城西大街(北段)和鹿城北大街(南段)以西、青山路以南、盛世大街以北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三道沙河小学就学)包括: 景晟开元 、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家属院。如有空余学位,面向九原区城区(110国道以南,二道沙河河槽以西,包兰铁路以北,建华路南段、奥林匹克大街和世纪大道以东)招收常住人口子女,如报名人数多于所空学位,进行电脑派位(具体事宜详见补充公告)。
蒙古族小学:招收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程序、招生办法与公办学校等同。
(四)预报名办法
各校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预报名。
1.招收片区内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第一类:(有户有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生证及“2022年九原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2—23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2)第二类:(有户无房和教育优待对象)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证及“2022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2—23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汇总后报区招生办,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对应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和“2022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招收片区内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第三类:(无户有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户口簿、出生证及“2022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7—28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2)第四类:(无户无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户口簿(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证及“2022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7—28日到指定审核地点审核。
相关学校要审查并留存原件,汇总后报区招生办公室,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五)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小学招生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有户有房(房户统一、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招收有户(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无房和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三步:招收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
第四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个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六)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1.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9日。
2.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3.招生结果查询:8月26日公布小学一年级招生结果,届时家长可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 www.btjy.net ),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按照招生学校报名须知的相关要求准时报到,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
(七)学籍管理
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并上传至《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九原区所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划片范围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及哈业胡同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 景观家园 、兴胜小区、龙苑小区、龙宇国际、教育局旁羊绒衫家属楼、九原兴都、鹿苑康城、井坪新村、远洲国际、远洲大都会、中海河山郡、锦绣新城、青年园、鹿安佳苑(安监局家属楼)、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富力城、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绿地国际花都、保利壹号公馆、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二道沙河南村、二道沙河北村、二道沙河西村、三道沙河村、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和哈业胡同镇。
包49中: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 、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永禄小区。景天一期、景天花园二期、景天三期、西脑包村、梁家营村、健康路2-10号街坊、文明路6-10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花园路3号街坊。
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共青小区、石拐棚户区搬迁区、韩庆坝一社区、韩庆坝二社区、惠德花园、 和发紫薇、中兴佳苑、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梁家营子、恒泰嘉园、民悦家园、利民佳苑、九原河景小区、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麻池中学:招收麻池镇和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学生。包括:麻池一村、麻池二村(西壕口村)、麻池三村(新胜村)、麻池四村、麻池五村、麻池六村、麻池七村、城梁一队、城梁二队、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永茂泉村)、城梁七队、紫竹花园、沃土壕村、东壕口村、观音庙村、武家村、韩五村、北滩村、北新村、农大新村、永茂泉阳光小区、 景富家园 、古城小区、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收世纪大道(中段)以东、鹿城西大街(北段)和鹿城北大街(南段)以西、青山路以南、盛世大街以北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包46中就学)。包括:景晟开元、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 公寓 。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报名人数多于所空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具体事宜详见补充公告,招生咨询电话:0472—5990107、0472—5990119)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招生咨询电话:0472—6963399、15661513666)
(三)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九年一贯直升”的原则进行。
1.小学升初中不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在九原区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必须填写《2022年小升初意向登记表》。
2.九原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填写《包头市2022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局根据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等因素,按招生范围给各中学配档,做好招生准备。
3.九原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发生变化的,提供原件于2022年7月15日前由九原区教育局审验。在九原区外就读小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法定监护人带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等材料,于7月11—22日到教育股登记,参与招生。
4.初中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有户有房(房户统一、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招收有户(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无房、无户有房和教育优待对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三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5.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体育特长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文件要求,九原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足球特色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特长生。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足球特长生各10—15名。篮球特色校包46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篮球特长生10—15名,由教育股、体卫艺股和特色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19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按照教育局核准的名单,从全国学籍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人员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旗县区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符合条件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入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儿入学率。
(六)加强控辍保学。各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十项制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八)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小学招生重点宣传网报方法,最终圆满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以上就是前沿教育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重磅!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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